(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在北運河漕運碼頭沿岸,665公斤鰱魚、鳙魚的鮮活魚苗被非法捕撈案件當事人放進河中。這是區農業農村局聯合區檢察院、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區水務局在北運河漕運碼頭沿岸開展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增殖放流活動。
今年,在區檢察院全力支持下,區農業農村局共完成生態損害賠償磋商4起。其中3起都發生在同一水域,相關執法人員對非法捕撈案件當事人進行教育引導,并安排當事人依次進行增殖放流,對其造成的水域生態損害進行修復,另外一起已于上半年完成。
3起案件生態修復的履行方式均采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根據生態損害賠償價值金額共計7919.76元,由賠償義務人向具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種供應資質的水產苗種單位購買魚種共計665公斤,品種為鰱魚和鳙魚,由非法捕撈案件當事人在受損水域進行增殖放流。
“這兩種魚均屬于我國的四大家魚,改善水質的能力很強。”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王富合介紹,鰱鳙以浮游生物為食,其他任何魚類都難以與之比肩,能夠有效抑制水體富營養化。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六大配套制度之一,以實現對受污染或被破環的生態環境修復為最終目標。增殖放流在水質凈化、水域生態修復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態環境損害替代性修復的重要方式。近年來,區農業農村局共辦理生態損害賠償案件6起,追償生態損害賠償義務人10人,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價值20577.02元,放流魚苗1742.1公斤,其中鰱魚1414.5公斤,鳙魚327.6公斤。通州區水生生物資源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數量及生態損害賠償價值金額均位居全市前列。
下一步,區農業農村局將與區檢察院、區公安保持密切協作,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實行水域修復,用法治力量護航副中心生態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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